为减少原煤散烧造成的空气污染,日前衡水市印发了《衡水市2016年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2016年衡水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将完成散煤压减替代任务29.49万吨。
按照“政府引导、财政补贴、居民受益、企业微利”的原则,衡水市将对洁净型煤销售价格、专用炉具和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予以补贴。
2016年全市洁净型煤销售指导价暂定为900元/吨,居民购买洁净型煤市级财政每吨补贴300元,各县市视财力情况予以适当补贴。每台专用炉具市财政补贴900元,其余部分由用户承担。居民凭购买洁净型煤的单据购买节能环保炉具,方可享受炉具补贴。
据悉,衡水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梯次推进”的原则,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分散燃煤污染治理,主要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