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山东省淄博市散煤治理联合执法行动动员会在齐盛国际宾馆会议中心召开,标志着由淄博市煤炭局牵头,市公安、交警、环保、交通运输、工商、国税、地税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市散煤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拉开大幕,散煤治理攻坚战全面打响。
今年上半年,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75天,同比增加10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112天,同比增加22天,增幅列全省第1位;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加快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和散煤治理工作现场调度会上,张务锋副省长充分肯定了淄博市散煤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随着采煤季节的临近,为确保完成60万吨洁净型煤和兰炭的推广工作,淄博市型煤、兰炭配送工作已全面展开,但周边地区流动商贩和当地部分煤炭经营业户大量购进、销售劣质散煤,严重影响了淄博市洁净型煤和兰炭的推广工作。因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打击劣质散煤销售经营,为洁净型煤和兰炭腾出市场空间。
本次攻坚战,将张店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以及淄川罗村镇、双杨镇和桓台果里镇散煤禁烧区列为执法检查重点,继续加快生活源直燃煤小锅炉清洁型煤、兰炭置换,对继续购买、使用劣质散煤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法检查达到乡镇2处、区县3处标准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重拳出击,持续发力”将成为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的重要特点。执法行动将从8月中旬持续到今年年底,交警查车、工商查证、国税和地税查税、煤炭查煤质,坚决堵住劣质散煤经营销售的口子,确保型煤和兰炭的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本报记者强烈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宣传使用洁净型煤和兰炭既节能又环保的好处,坚决抵制使用劣质散煤,对您身边经营和销售劣质散煤情况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我们得之不易的空气质量和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