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意见》,确定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城区无煤化,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普及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能源,农村地区禁燃劣质散煤。
山东煤炭消费量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5%以上,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12%左右,因传统用煤方式形成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据测算,山东煤炭消费总量约4亿吨。环保部通报的全国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山东各项排放量均居前列,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居全国之首,尤其是省会城市群7市煤炭消费量占全省40%以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特别是散煤清洁化治理,涉及面广、任务繁重。
按照部署,山东将强化煤炭燃用环节质量监管,减少煤炭散烧和污染直排。通过政策奖补和实施多类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多种方式减少民用散煤和商业用煤。鼓励支持煤炭企业、大型储煤基地加快发展洁净型煤、高效煤粉等清洁煤炭,加大先进民用和商用环保炉具的推广力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城区无煤化,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普及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能源,农村地区禁燃劣质散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