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西安市实行“3+1”补贴政策。其中,“3”是指对实施“
煤改气”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和支付天然气工程安装费,以及对实施“
煤改电”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比例为费用总额的60%,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1”是指对于实施“煤改洁”并签订合约(协议)承诺书的城乡居民,在首个供暖季结束后,依据采暖期天然气购气缴费凭证或者电费缴费凭证,按照1元/立方米或者0.25元/度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煤改气”和“煤改电”补贴政策,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享受。
根据《细则》,符合条件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可享受补贴政策。对于租住户的取暖问题,由房主与租住户双方协商解决,租住户违规使用燃煤的,由房主承担责任。在禁燃区外,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条件或自愿选择使用燃煤的居民,可在定点洁净煤销售网点购买洁净煤。